2023年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2021级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2年9月18日-2022年9月20日17:30
公示期间如有计算错误,可联系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核对修改,期间不接受新的加分材料。
相关材料:2023年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2021级硕士综合测评
2023级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2021级博士综合测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