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对申报人的师德师风、思想政治表现情况进行评议,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及评议表决,现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自2022年12月22日至12月27日,共计5个工作日。如对名单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办公室反映并署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等信息。
联系人:贾老师
联系电话:010-89733089
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
2022年12月22日